“假的士”撞人后逃逸 交警凭车顶灯揪出真凶

10月24日凌晨4时,一名行人在海珠区滨江西路的人行横道上往江边走去,突然,一辆小车以超过60公里每小时的时速,与行人身躯发生猛烈撞击,随后未作任何停留,径直驶离案发现场,当交警和医护人员接到报案到达案发现场时,发现被撞行人已当场死亡。

事故发生后,广州交警连夜对案件展开调查取证工作,但因肇事车辆事发后未作停留,现场残留信息的缺失,办案民警对肇事车辆事发后可能驶离的方向,进行了海量的视频分析,成功锁定了一辆挡风玻璃上有大量撞击痕迹的出租车,但嫌疑车辆并未悬挂任何号牌,让案件侦办再次陷入困局。

随后,办案民警以嫌疑车辆车顶“乐途”顶灯为切入点,反复分析比对,终于锁定了一辆号牌为粤AZ3Fxx的现代牌绿色出租车,并于同日上午9时锁定肇事嫌疑人李某辉。当日下午17时,肇事嫌疑人李某辉在妻子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归案,并如实交待了事故发生的全过程。

李某辉表示,肇事的粤AZ3Fxx出租车是一辆“假套牌”车,自己平日只敢晚上开出来搭客 ,事故发生前,自己在越秀区沿江路搭载了几名乘客准备前往海珠区滨江西路,当行驶至事发地点时,突然感觉车头撞到了什么东西,把挡风玻璃都撞穿了,因为清楚自己的车是一辆 “假套牌”出租车,没有购买保险,自己也没有赔偿能力,所以就驾车直接离开了现场。在驶离现场一段距离后,自己让车上乘客下了车,把车子的前后车牌都拆下来,扔到路边垃圾桶里,驾车前往花都区的一间修理厂,更换了前挡风玻璃,拆除了车顶灯和车内计价器。

李某辉不曾想到的是,自己一系列逃避警方追查的方式竟然还“撑不过”5个小时。目前,公安机关已依法以交通肇事罪对犯罪嫌疑人李某辉提请逮捕,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当中。

广州交警提醒,对于使用“假套牌”的交通违法行为,交警部门将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的相关规定,对违法行为人处以15日一下拘留,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。构成犯罪的,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市民如发现“套牌”车辆,可以通过窗口报案或微信报案等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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